坚持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目前,我国现行有效法律中,有90余部法律对民族问题作了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139件自治条例和900余件单行条例。同时也要看到,同新形势新任务相比,民族区域自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也有不适应之处。
做好新时代人大民族工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着力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
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平均海拔4500米以上,人口居住分散,交通十分不便。为让群众少跑腿,法院工作人员骑马下乡入村,把法庭“搬”到牧民的帐篷前,及时受理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案件,实行就地立案、就地审理的方式,方便群众诉讼。图为2021年12月20日,玛多县人民法院的“马背法庭”成员在下乡途中。 新华社记者 柳泽兴/摄
加快完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
坚持以宪法为根本,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全面检视民主法治建设方面的短板弱项,有序推进涉民族事务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等工作,将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团结的各项要求融入国家整个法治体系之中。加强与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协同配合,推进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以高质量的备案审查工作推动健全完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
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
加强民族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严格执法,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工作中,坚决杜绝“把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一般性社会事务工作简单归结为民族工作,把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民事刑事问题简单归结为民族问题,把发生在民族地区的一般矛盾纠纷简单归结为民族矛盾”的倾向和现象。
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针对美西方在涉疆涉藏等所谓“民族问题”上打法律牌,打着民族、宗教、人权的幌子对我们大肆遏制打压的严峻形势,坚持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核心利益出发,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开展相关立法、修法工作,丰富法律斗争工具箱,为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反对民族分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供有力法律武器。
详见: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白春礼《推进新时代人大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