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传播新途径

发布日期:2021-06-25   浏览量:   来源:法治之窗

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传播新途径


2021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为新时代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施工图”和“时间表”。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规划中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出具体要求。“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也是增强文化自信的应尽之为,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应行之路。

文化作为一个“文而化之”的过程,重在传播推广,是动态的,同时也是漫长的,不可能一蹴而就,其间难免会遇到诸多难点堵点。要将“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化育为全民的生活习惯,必须找准症结,探索出切实有效的法治文化传播途径。当前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传播有以下几种倾向需给予重视:

重西方而轻本土。学习他国先进法治经验确有必要,但不关注中国自身的法律文化传统,长此以往就可能陷入“言必称希腊”的泥潭,也难以获得民众内心的价值认同。

重法律而轻文化。法律是一门实用之学。“法律工具论”长期存在于部分群众心中,并未将法治精神转化为自觉的是非善恶观念。缺乏文化价值的引导,法律将难以令人信服,法治将难以成为信仰。

重研究而轻传播。我国法学教育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存在着重理论研究而忽略知识传播的现象。高深的理论无法转化成百姓喜闻乐见的语言,不能被人民群众所理解和接受,自然就很难将法治精神融入日常生活之中。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培育也绝非朝夕之功。唯有对症下药,方能大功告成。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传播新途径,正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有力抓手:

其一,坚守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中国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西方的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自有其先进之处,但“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不同的社会背景所适用的法律必然不同,盲目崇拜西方法律制度、移植西方法律体系,恐有方枘圆凿之患。中国古代是“礼法社会”,自古以来中国人就讲求“天理—国法—人情”的高度统一,这是深深植根于中国人心目中的道德标准和法律观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要在中国的土壤上才能行稳致远,中国的法治道路没有范本可循,只有结合中国实际、适应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才是最终归宿。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更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武器,要深入挖掘、研究、阐释其内在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创新性。与此同时,要从强化学理支撑、凝聚经验共识、打造高端智库、提供决策参考等方面下功夫、做文章,做细、做实、做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研究工作,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学术体系、理论体系、话语体系。

其二,传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中国基因”。德主刑辅、以和为贵、上下和合、明礼导民、执法公正等都是传统法律文化的精华。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将文化的厚重精神和现实的法治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就必须解决内容大众化的问题。要积极发掘经典文段中契合时代内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在统一的法律文化精华,将人民群众难以读懂和理解的文字、段落,通过现代人的思维方式和行文习惯进行不改变原文含义的翻译和改编,做到走向大众、深入人心、效果突出。法治人才的培养关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否后继有人。要充分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将“立德树人、德法兼修”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以道德品性、社会责任能力、民族与国家情感的养成作为法学人才培养的根基,加深加强对学生法治理论的培养深度、法治思维的训练广度和法治精神的孕育温度。

其三,唱响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中国声音”。从某种意义上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传播,就是将深居象牙塔的研究成果转化成向大众传播普及的精神食粮。首先,抓好“关键少数”。通过集中培训、适时轮训、参加讲座等方式,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使用法治方法、坚守法治底线的能力和水平。其次,完善普法体系。把宪法和法律普及与爱国主义教育结合起来,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广泛开展社会普法宣讲、青少年法治教育,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再次,加强政企合作。大力加强对法治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由政府提供政策保障,帮助企业获得资金等支持,共同推出法治文化品牌,开展法治文化传播传承活动。最后,拓展传播渠道。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工作格局。用好新媒体传播,做到线上线下同频共振,策划开发兼具知识性、文化性、通俗性、趣味性的法治文化宣传普及视频、有声图书、学习读本等,帮助人民群众知晓法律条文、理解法治精神、提升法治素养,助力全面普法、全民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