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临床学院丨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发布日期:2020-04-16   浏览量:   来源:法制之窗

第一临床学院丨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4月15日是第5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活动主题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国家安全教育

我们长医当然不能落后

我校现广泛动员师生参与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提升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同时宣传贯彻《国家安全法》和国家安全知识,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勇于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作斗争,积极支持、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长治医学院建设创造良好的国家安全法制政治环境。

维护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法》是我们必须要了解的

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的法规。

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法律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共7章84条。

在国家安全法中我们了解到了

哪些是我们应该做的

哪些是我们不该做的

在日常生活中,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守护祖国的安全不是一部分人的责任

是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责任

祖国的安全需要我们大家

共同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