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 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实现新发展

发布日期:2018-06-28   浏览量:   来源:法治之窗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 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

依法治理实现新发展

 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当前,我省正处在加快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需要我们立足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推动法治青海建设的基础工程抓紧抓实,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坚持正确方向,努力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党的十八大报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了深刻阐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始终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引领,把普及以宪法为统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增强全省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义道路的坚定性自觉性作为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进一步明确工作的方向和目标任务,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坚持把法制宣传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等法治实践全过程,不断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促使我省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坚持围绕大局,努力提升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只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住重点工作、重点问题、重点领域,法制宣传教育才会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紧紧围绕“坚持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的治青理政新思路,围绕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等决策部署,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不断加强促进经济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为进一步保持经济社会发展势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紧紧围绕服务改善民生的重点领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与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更好地服务和促进民生改善,引导群众依法参与社会治理、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紧紧围绕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维护稳定和社会治理的始终,把维护稳定和社会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深入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促进民族团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坚持突出重点,努力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水平。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是党的十八大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新要求。领导干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要健全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等学法制度,积极利用党校、行政学院开展干部法制培训,将干部法制培训纳入各类各级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要突出各级领导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教育,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保证带头执法守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从而带动和增强全民守法意识,有效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

  ——坚持普治结合,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法治创建为平台,推进全方位、多层次的依法治理工作,为推动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重要作用。要继续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认真总结创建活动经验,明确创建目标,细化创建措施,推进创建活动健康发展。要深入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立足部门职能和行业特点,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要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银行‘法治之窗’”等基层法治创建,丰富内容,努力增强法治创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工作创新,努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实现新发展。创新是各项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和源泉,唯有创新才能推动发展。要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载体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成效更加明显。在工作理念上,要更加突出以人为本和服务的理念,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工作载体上,要继续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利用集会、州庆和纪念日等节点,搭车宣传,开展教育;在工作方式上,要紧密当前形势,广泛开展“以案说法”和警示教育,推动民主法治建设。同时要善于运用网络、微博等现代传媒手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的学法渠道。

  ——坚持多措并举,努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健康发展。要使法治意识真正植根于群众心中并得到良好运用,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和不懈努力。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各项措施,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强化保障,统一研究,协调推进。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目标责任管理,把普法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干部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要切实履行职能,抓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始终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总之,我们要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奋斗目标,着力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由普及法律知识向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的转变,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打下坚实、广泛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