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各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做好春季开学工作,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督导在全面督查各级各类学校条件保障和安全风险防控等工作落实情况基础上,重点聚焦各级地方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教育工作、加强教育保障和学校安全风险体系建设、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督导范围涵盖各级地方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此次专项督导采取学校全面自查,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逐级组织抽查,教育部实地督导的方式进行。教育部党组成员将带队组成6个重点督导组分赴11个省份开展督导工作。对重点督查覆盖不到的省份,由教育部司局负责同志带队开展实地督导,做到国家层面督查全覆盖、无遗漏。各督导组均安排1名国家督学和省级公安部门工作人员,以增强督导工作权威性、针对性、专业性。同时,邀请中央有关媒体记者参与督查工作,并利用网络平台进行教师、学生、家长满意度调查。
此次开学检查更关注一线学校,要求各督导组要深入基层,特别是基础薄弱学校、寄宿制学校、农村偏远学校等,了解真实情况,发现薄弱环节,解决实际问题。督导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教育部20条实施办法,不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给学校增加负担。
开学检查结束后,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各地自查和督导组督查情况,形成国家教育督导报告,并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督促有关省份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真正做到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余盲区,务求开学检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