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立法先行

发布日期:2022-02-16   浏览量:   来源:法治之窗

依法治国,立法先行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领域专门立法。

依法治国,立法先行。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紧跟改革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期盼,重点领域立法进程加快,法律制度不断健全。经过长期努力,我国现行有效法律291件,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

实践发展永无止境,立法工作也永无止境。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坚持好、完善好已经建立起来并经过实践检验有效的制度前提下,聚焦法律制度的空白点,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等立法,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制化。在《求是》杂志新近刊发的习近平总书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这篇重要讲话中,总书记着重强调了3个方面:一是努力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加强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等重要领域立法,加快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领域立法步伐。二是发挥依规治党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政治保障作用,形成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相辅相成的格局。三是聚焦人民群众急盼,加强民生领域立法。总书记特别点到两类突出问题:一类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新型毒品犯罪和“邪教式”追星、“饭圈”乱象、“阴阳合同”等娱乐圈突出问题。总书记严肃指出,“要从完善法律入手进行规制,补齐监管漏洞和短板,决不能放任不管”。另一类是资本无序扩张问题,一些平台经济、数字经济野蛮生长、缺乏监管。总书记要求“加快推进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修订工作,加快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提高立法效率,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我国是单一制国家,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是严肃的政治问题。总书记强调,“各级立法机构和工作部门要遵循立法程序、严守立法权限,切实避免越权立法、重复立法、盲目立法,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影响”。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推进法治体系建设,重点和难点在于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律正确实施,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习近平总书记重点强调了两个方面:一是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二是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旗帜鲜明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绝不容许利用职权干预司法、插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