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长治医学院首届“我最喜爱的 辅导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各学生班级:
辅导员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 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 力量。在大学生成长成才的过程中,辅导员在平凡的岗位上 辛勤耕耘、默默奉献,许多辅导员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知
心朋友,深受青年学生的尊敬和喜爱。
为打造“清廉” “爱生”学工队伍,增强辅导员的职业 责任感和荣誉感,密切辅导员和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展示 我校辅导员队伍的精神风采,党委学工部决定在全校开展首届“我最喜爱的辅导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长治医学院全体在岗专兼职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 和职业素养,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爱岗敬业、严于律己。
(二)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生工作,以身 作则,为人师表,工作主动,积极为学生办好事、办实事,深受学生喜爱。
(三)认真落实学校关于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工作的各项要求,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不断探索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经验、新举措,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工作成效显著。
(五)从事专职、兼职辅导员工作1年(含)以上,所带学生班级不少于2个。
三、候选人名额分配
在校学生人数在1000以上的院系(部、处)推荐3人;500至1000人的院系(部、处)推荐2人;不足500人的院系(部、处)推荐1人参加评选。 (详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及内容
(一)由各院系(部、处)根据评选条件和实际情况, 按照名额分配数,推荐“我最喜爱的辅导员”候选人选,填 写《“我最喜爱的辅导员”候选人推荐表》 ( 附件2 ) , 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二)党委学工部协同党委宣传部、思政部、研究生处、校团委、校学生会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把相关材料(个人简介、工作事迹、近照)利用 校园网、宣传栏、校园广播、展板等形式进行宣传,供学生充分了解候选人情况。
(三)评选项目包括人气指数投票、学生满意度测评、育人成效推荐三个单项。每个单项的第一名为100分、第二名为99分,依次类推。最终,三个单项得分之和,为候选人总得分。
1.人气指数投票。由党委学工部在企业微信开通发送投 票链接,面向全体在校生投票,每名学生在规定时限内限投两票。评审委员会根据得票多少对候选人进行排名。
2.学生满意度测评。党委学工部组织专人在候选辅导员 所带班级,进行学生满意度测评。评审委员会根据非常满意、满意、不满意的比例对候选人进行排名。
3.育人成效推荐。由评选委员会设立推荐信箱,以在校学生向评选委员会写推荐信(字数不超过300 字,要注明姓 名、院系班级)的形式,记述候选辅导员在自己大学生涯中 和成长成才路上,对自己影响最深、受益最大、印象最为深刻的一件事。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的推荐情况对候选人的育人成效进行排名。
(四)总得分排名前10位的候选人作为首届“我最喜爱的辅导员”荣誉称号获得者;排名11至20位的候选人获“我最喜爱的辅导员”提名奖。
(五)评选委员会将评选结果向全校进行公示三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的监督;公示无异议,提交学校党委审定并进行表彰奖励。
五、推荐评选工作要求
(一)评选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明评选纪律,杜绝舞弊行为。 各院系(部、处)要加大宣传力度,向学生宣传活动目的、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二)各院系(部、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根据推荐名额,严格评选条件,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 上,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鼓励院系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初评办法,通过院系初评确定推荐人选。
(三)请各院系(部、处)于11月20日前(逾期视为弃权)将如下材料报党委学工部于潇潇老师(至善楼309办公室;联系电话:18735588882)。
1.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评选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2.候选人近期高清生活照片3张(电子版);证件照(红底) 1张 。
3.候选人简介(300字)电子版一份,内容包括年龄、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所在院系、获奖情况等个人基本信息和学生工作的理念、格言等。
六、奖励办法
设“我最喜爱的辅导员”十名、 “我最喜爱的辅导员”提名奖十名。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授予称号,颁发证书。
特此通知
附件:
1.长治医学院“我最喜爱的辅导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长治医学院“我最喜爱的辅导员”候选人推荐表